郵件


選取欲保存的文件
在任何應用程式中 (如果因管理員的保存政策而禁止,則郵件除外),您可以建立保存準則集以選取要保存的文件。

您可以根據它們的活動選取文件、從某些資料夾或視圖選取文件,或兩者。

註: 如需保存郵件的處理程序概觀,請參閱保存郵件訊息以釋出空間

若要選取要保存的文件,請參閱下列任一章節:


根據活動選取文件

1. 若有需要,請開啟要保存的應用程式 (例如您的郵件),然後按一下 動作 > 保存 > 設定

2. 按一下準則 > 建立 > 選取準則準則 > 編輯 > 選取準則

3. 選取文件的活動選項:


選取準則選項
選項描述
超過此天數而未存取超過您指定的時間長度而未存取 (開啟、預覽、檢視其內容等等) 的文件變成可加以保存。

註: 僅在您對要保存的應用程式啟用了某此內容時,才能使用這個選項。若具有應用程式的必要存取權,請按一下檔案 > 應用程式 > 內容以開啟「應用程式內容」,按一下進階標籤 (最後的標籤),然後選取保留 LastAccessed 內容

超過此天數而未修改超過您指定的時間長度而未編輯 (然後儲存) 的文件變成可加以保存。
到期日早於標示為到期日超過您指定的時間長度的文件變成可加以保存。

例如,您可以從郵件視圖的動作 > 更多功能表中標示到期的郵件訊息,或從動作功能表中標示某討論應用程式中的任何到期文件。

註: 這個選項僅可套用至某些類型的應用程式 (如郵件及討論),而這些應用程式可讓您將文件標示成過期,或排定其到期日。

使用者選取您在目前視圖中手動選取的文件變成可加以保存。此選項啟用時,會停用日期設定,成為從清單框選取視圖或資料夾的選項。

註: 唯有從動作 > 保存功能表中選擇保存選取的文件 (而非選取立即保存) 時,才適用此設定。

註: 保存選取的文件時,不套用「進階」保存設定唯有當準則也可刪除所有回應時才刪除文件

早於在您指定的時間長度之前建立的文件變成可加以保存。

註: 為使此選項生效,您要保存的應用程式必須位於至少具有 IBM® Lotus Notes® 7 用戶端的本端電腦或位於 Domino® 7 伺服器。


4. 若選取超過此天數而未存取、超過此天數而未修改、到期日早於早於,請指定一個數字 (例如,365) 和間隔 (例如,天數),然後按一下確定
5. (選用項目) 若只要在指定的資料夾或視圖中的文件上使用這些活動設定,請完成下一個程序。

6. 若要繼續保存設定程序,請回到主題建立或編輯保存準則集。

根據資料夾或視圖選取文件

例如,當 Notes® 建立郵件的保存時,保存應用程式設計含有當您保存時存在的所有資料夾。在任何保存準則集中,您可以選取要從其中保存的資料夾及視圖子集;而且您可以擁有多個準則集,來保存不同的資料夾及視圖。

若變更資料夾的名稱或刪除資料夾,則下次保存時,保存應用程式中的資料夾會被變更或刪除。假設您具有稱為 Sales 2001 的資料夾,您保存其中的四份文件。下一年,您將資料夾的名稱變更為 Sales 2002,並且再次從其中保存四份文件。若您使用相同的保存應用程式,則資料夾會稱為 Sales 2002,但是它會含有全部 8 份文件,包括那些來自 Sales 2001 的文件。若您計劃保存多年,請在每一年的原始應用程式中建立多個資料夾,或在「保存設定」對話框,指定每一年的新保存應用程式檔案。

1. 若有需要,請開啟要保存的應用程式 (例如您的郵件),然後按一下 動作 > 保存 > 設定

2. 按一下準則 > 建立 > 選取準則準則 > 編輯 > 選取準則

3. 選取僅在這些視圖或資料夾中:

4. 在清單中選取資料夾及視圖,然後按一下確定。 若要選取非連續項目,請按 CTRL 鍵。


5. 若要繼續保存設定程序,請回到主題建立或編輯保存準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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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文件標記為到期或未到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