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曆及待辦事項清單
2. 如果項目重複,選取重複實例加以編輯。
3. 進行變更。
4. 針對個人待辦事項項目按一下儲存並關閉,或針對群組待辦事項指派作業按一下儲存並傳送指派作業。
5. 如果項目重複,選取要套用變更的重複實例。
註: 如果待辦事項項目沒有重複,您無法將它變為重複。您可以改為選取待辦事項清單中的項目,然後按一下複製至新的 > 待辦事項,將項目複製到新的待辦事項項目中。然後,您可以在新的待辦事項項目中選取重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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